极光云服务等级协议

极光云 · cloud.zcaurora.com

极光云服务等级协议

(cloud.zcaurora.com)

本服务等级协议(以下简称“本协议”)适用于极光云平台(cloud.zcaurora.com)提供的基础设施类产品,包括弹性云服务器(ECS)、高性能游戏云(EGS)等(以下简称“服务”)。我们承诺为您提供约定的服务可用性水平;未达到承诺水平且符合补偿条件的,我们将按本协议向您提供补偿。

第一条 定义

(一)“服务周期”:指一个自然月;不满一个月的,按实际服务期间计算。

(二)“服务不可用”:指您无法正常访问或使用服务,且该状态非因本协议第四条所列除外情形所致。

(三)“服务可用率”:指一个服务周期内可用时间占服务周期总时间的百分比。计算公式为:服务可用率=(服务周期总时间-服务不可用时间)÷服务周期总时间×100%。

(四)“月度服务费”:指您在一个服务周期内就该服务实际支付的费用。

第二条 服务可用性承诺

(一)我们承诺单台云服务器的月度服务可用率不低于99.9%;不同产品线可能设置不同的承诺水平,具体以购买页面或产品文档为准。

(二)如因我们的原因导致服务未达到上述承诺水平,我们将按本协议第五条向您提供补偿。

第三条 服务不可用时间的计算

(一)服务不可用时间自我们确认故障时起,或自接到您有效反馈并确认故障时起,至服务恢复正常时止,以我们的监控系统记录为准。

(二)因我们原因导致的故障恢复后,我们将尽力向您提供故障起止时间的说明。

第四条 除外情形

因下列情形导致的服务不可用或服务未达到承诺水平,不计入服务不可用时间,我们不承担补偿责任:

(一)我们事先公告的计划内维护、系统升级;

(二)不可抗力,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、战争、政府行为、大规模电力或网络中断等;

(三)您自身原因,包括但不限于操作不当、配置错误、未及时续费、未按要求进行安全加固、遭受攻击且未采取必要防护措施;

(四)您自有设备、本地网络环境或第三方链路原因;

(五)依据法律法规或有权机关要求暂停服务;

(六)您违反平台规则导致服务被暂停或终止;

(七)其他非因我们过错导致的情形。

第五条 补偿方案

(一)如单个服务周期内服务可用率低于承诺水平,我们按以下标准提供补偿,补偿以服务时长或代金券形式发放:

服务可用率

补偿标准(按该服务当月月度服务费计算)

99.9%>可用率≥99.0%

补偿月度服务费的5%

99.0%>可用率≥95.0%

补偿月度服务费的10%

可用率<95.0%

补偿月度服务费的20%

(二)单次服务不可用事件的补偿金额,以该服务当月月度服务费的50%为上限。

(三)补偿金额以人民币计算,不足1元的按1元计。

第六条 补偿申请流程

(一)您应在服务周期结束后30个自然日内,通过平台工单系统提交补偿申请,并说明不可用时间段及影响。

(二)我们将在收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;确认符合补偿条件的,补偿将在核实通过后30日内发放至您的账号。

(三)未在约定期限内提交申请的,视为放弃本次补偿权利。

第七条 责任限制

(一)本协议项下的补偿,是您因服务可用性未达承诺水平可获得的全部救济;除法律法规另有强制性规定外,我们不对因此产生的间接损失承担责任。

(二)本协议未涉及的事项,适用《服务条款》及平台规则。

第八条 其他

(一)我们有权根据业务调整修订本协议,修订后的内容将在平台公布并注明生效日期。

(二)本协议自2026年10月6日起生效,与《服务条款》同时适用;本协议与《服务条款》不一致的,以本协议为准。